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Q & A 實務問答

專利

Q專利案提出申請後,任何人都可以看的到嗎?

A發明專利申請案,自申請日(有主張優先權者,為最早優先權日之次日)起18個月後,智慧局會將該申請案公開,到時任何人都可以看的到。
新型及設計專利申請案要等到核准,且申請人向本局申請領證後,才會公告,到時任何人都可以看的到。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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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二人共同申請的專利案,其中一人想要放棄,要如何辦理?

A申請人欲拋棄其專利申請權,應向智慧局以書面意思表示拋棄,自其以書面向智慧局表示拋棄之日消滅。共有人之一拋棄其專利權之應有部分者,專利權由其他共有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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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申請後想要增加或刪除發明人,要如何辦理?

A發明人以提出申請時之申請書上之發明人欄位所載為準。提出專利申請後,申請追加發明人者,應檢附申請書及追加後全部發明人所簽署同意追加之證明文件;申請刪除發明人者,應檢附申請書及被刪除之發明人所簽署聲明其確非本案發明人之證明文件;因誤繕申請更正發明人者,應檢附申請書敘明誤繕原因(例如代理人不慎錯誤鍵入他案之發明人資料),並檢送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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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專利申請人死亡後,要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A專利申請權可以做為繼承之標的,在有繼承之事實發生即生繼承之效力,但是必須向智慧局辦理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申請專利申請權繼承登記,應備具專利申請權繼承申請書及規費2000元外應檢送下列文件:
(1)死亡證明文件(影本亦可)1份。
(2)繼承系統表1份。
(3)繼承證明文件(如全戶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具有繼承權利之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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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何謂一案兩請、權利接續制?

A當同一申請人就相同創作,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時,因新型採取形式審查,通常會先取得專利權,如智慧局實體審查發明專利申請案並無發現不予專利之情事,基於一創作不能重複授予二項專利的原則,會通知申請人限期選擇保留已取得的新型專利權,或選擇將來取得發明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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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何時可以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A自新型專利申請案公告後即可提出申請。

Q是否可以撤回新型技術報告之申請?

A依專利法規定,對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申請,不得撤回。